根据国务院对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精神,苏州工业园区海关(筹)自95年4月28日进驻园区后,边筹建边开办海关业务,并于1999年5月12日正式开关(副厅级)。目前,现有人员119名,内部设有办公室、人事政工处、监管处、加贸处、调查处、综合科等6个职能部门以及驻出口加工区A区办事处、B区办事处和保税物流中心办事处。海关主要职责是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、货物、物品实行监管,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,查缉走私,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。
苏州工业园区海关自设立以来,始终坚持“依法行政、为国把关、服务经济、促进发展”的海关工作方针,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,加快通关速度,优化园区投资环境,以“公正、廉洁、文明、高效”的海关执法形象赢得了地方党政和区内外企业的一致肯定,先后荣获了“满意在园区”窗口行业优质服务单位先进典型、苏州市文明单位、南京海关文明窗口、“全国青年文明号”、“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”等称号。为进一步提高我关依法行政水平,增强执法力度,强化制约机制,加强队伍廉政建设,巩固纠风整纪成果,特开辟本网页,以推行关务公开,将相关政策法规、作业程序、岗位职责等在网上公布,期望能广泛接受地方党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把园区海关的改革和建设推上新的台阶。
|
园区海关概况
|
|
组织机构图
|